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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书那么多年,架上了那么多次,最开始还好好写感言,后面好像都老油条觉得没啥必要了。
但现在,今天还是写一写吧,算是做个总结。
也有书友说感言可以少一点,正文可以多写一点,从善如流,这篇我尽量简洁。
十四年前我打开电脑写下《重生之大涅磐》,之后第七年,我写下了《重燃》。
如今,又是一个七年过去了,就像是一个轮回。
或者是院子里蓄水的那个水缸,春去秋来,又过几番寒暑,夏虫一茬又倒了一茬,我们的人生像是车轮又向前滚动了一番岁月。
时间过得好快啊,在这样的过往中,我从少年如野马般傲万物,到深刻感受了时光刻刀一般改变塑造身边所有事物那股有若实质的刻痕。
深刻的感受到了曾经我写下过的“十年后的自己,会不会鄙视十年前的少年意气,会对曾经的喜爱视而不见,对那些激动不堪的事物再也无动于衷,甚至是爱情。”
每个人都说不改初心,希望千帆历尽,依然如昨。
但只有经历过才知道,人不可能不被社会和环境所改变而生活。
其实改变并非什么坏事,你想留住的昨天也并不一定都是好事。
就和细胞更新换代一样人总要随着改变而旧貌换新颜。
而希望你们喜欢我这次的新颜。
兴许不如以前妩媚,兴许没那么骚,兴许也不太艳,不太纯。
但胜在朱颜绝色,我们细下品尝。
又说回水缸。
好像是有新的酒,从那个水缸里涌了出来。
于是我觉得时候到了,又有了兴奋和叫做激情的东西,迫不及待想要你看到。
无论你是旧友,还是新朋。
来到了这处院子,就且坐下来吧,要走我也不留,留下的就一起饮新酒(懒,抄歌词了)。
进入一段故事,这次未必会弥补遗憾,兴许是接受遗憾,亦或者感受更好的东西。
好吧,喝了这杯酒,提刀跟我走,我们一起住大住强,再创辉煌!
就写到这里吧。
还是有点多了,真是,这些都是钱啊,你们欠我钱啊就这么说定了。
今天上架爆发六章。
giegie们,你们是知道我的,以我的码字速度,这对我来说已经很努力辣~
18号凌晨发三章,之后白天再发三章。
而这回更新讲究可持续发展,让断更拖更远离我们,追求最好的生活状态。
最后求首订,求订阅,你们的订阅是我持续在这条路上行进的资粮。
谢谢诸位新朋老友!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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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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