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胎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三章永远不会让人弄脏她(第1页)

想到刚刚在屋中看到的场景,他的呼吸又粗重了几分。

肖想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是十五岁生辰前被她明里暗里询问自己喜欢什么样的女子时?

是他十五岁生辰被她蒙着眼睛拉到屋里说要给他一个惊喜时?

抑或是更早一些时候,她突然出现在他的人生中,牵起他的手,将她带到了上阳别院,说这里就是他的家的时候?

司马玦不知道。

但他知道自己这样的心思是永远见不得光,注定要被人咒骂诟病,永远都无法出现在人前的。

这种心思不会被她接受的。

她那样美,那样温柔,那样高贵。

简直是建康城中一朵幽然绽放的兰草,任谁也配不上她。

司马琰配不上她,他也配不上——他们都一样的肮脏恶心,对着自己的姑母产生了这样的想法。

司马玦无声地笑了,怪不得他跟司马琰是兄弟呢,他们的身体里是一样下流肮脏的血。

可是好想要她······

想要她的眼里只有自己,只关心他的喜怒哀乐,只为他一个人而动容。

就算是以这样的身份。

再过分一点的话,就是司马玦只在梦里妄想过的。

想要把她压在身下,满满脱去的她的衣衫,一边揉着她的乳儿,一边将自己送进她身体最隐秘的部位,和她深深地,紧密地连接在一起。

司马玦身下已经硬的发疼了。

他又想着她刚刚在自己刚刚闯进房间时的样子。

酥胸半裸着,纤细的腰身被那件碧色小褂裹着。

纤长雪白的颈子露在外面,像是极易被人攀折的模样。

他好想摸一摸啊···

姑母······

司马玦又闭上了眼,好像这样能看她看得更清楚些。

他揉着自己硬邦邦的性器,回忆着她的种种情态,一边又怀念起自己刚刚趴在她胸前的触感。

她身上好香······

司马玦鼻尖似乎还萦绕着她身上的香气···

这味道他闻了太多年了。

但却从来没腻过。

好喜欢您···

身下撸动的动作越发快,司马玦想着司马莞。

想着她对他笑时的模样,想着她瞧着他脸红时的模样,想着她说永远只喜欢彘奴一个人时的模样。

“哈······”

大股浓稠的液体喷射在水中,性器在他手中搏动,将这温暖的水当作她的身子,把精水全部射了出去。

司马玦静静等着自己的性器平复下来。

他换到汤泉上边,拿起一旁的布巾擦了擦身子。

他是肮脏恶心的可怜虫,自他第一次肖想着她自己撸出来时就已经有了这样的觉悟。

可是她那么干净,怎么能被他染脏?

“彘奴永远喜欢姑母”

司马玦将布巾丢在一旁。

他永远不会让人弄脏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