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胎文学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后记(第1页)

我决定删除之前说得废话,因为一点都没有提到写这本书的原因还有传达的意思。

写下这本故事前,刚好华文大赏正在倒数中,从无到有是件不简单的事,我也不明白自己可以完成,虽然他就像一栋样品屋,有个大纲却没有内容。

书名叫作《痴心绝对》,是希望喜欢一个人的痴心能得到回报,也传达了「喜欢一个人的权利是不需要对方同意,因为喜欢就是喜欢,别人可以拒绝接受,但是不能否定喜欢的这份心情。

就像阿伦那时候对庭萱说得话,我喜欢你,不代表你一定接受。

选择一个花痴当作女主角并不是个突破,但是对于一个坦白的女孩子,我认为这是庭萱最大的、直接、脾气衝,她不喜欢徐敏所以她对允之坦白,也在之后和徐敏渐行渐远,甚至吵架。

儘管在对于分不清顏家兄弟之外,庭萱几乎没什么bug。

而阿伦大概是我写的故事内,最优秀、完美,男友力十足的男主角了。

没什么缺点,除了我自己设定的音痴,呵呵……

然后这本书的背景真的浓缩了我高中时期的日子,冬天真的是天还没亮就出门,别人放学五点多到家,我是坐了一小时的车才到,天黑出门天黑回家,日復一日。

书中提及的《无名小站》(现已消失),当年我就是靠着部落格找到未来三年的同班同学,但其实我不后悔到哪里读书,当时是真的很反感,还记得班导在第一学期的成绩单给我的评语是「选择你所爱的,爱你所选的。

」虽然当时我很想跟老师说,苗商不是我的第一志愿啊

我觉得我在哪里认识很多人,知道了不同地方的风俗民情,但是我还是没学到什么客家话。

阿伦会喜欢庭萱的原因,或许是因为她的努力不懈,说真的连我自己也不该怎么定义他对庭萱的喜欢,就像有些人认为喜欢就是喜欢啊,有需要什么理由吗,这样。

但是庭萱是被动的慢慢习惯阿伦的陪伴与他的温柔,所以才会在看见他和其他女生有亲暱举动时,吃味又生气。

华文大赛已经结束了,这本书来来回回看得人不少,收藏数字也上上下下,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反正喜欢的人就会喜欢,看完的人自然就退收藏,tever,比起这些还是多多讨论故事内容吧,这样比较能引起我的兴趣,那些回访安安就算了,我很好也喜欢到别人家间晃,就这样。

我爱庭萱的坦白,勇往直前。

我爱阿伦的温柔体贴,男友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我妈是豪门失忆大小姐

我妈是豪门失忆大小姐

纪凝是狗血文带球跑后我失忆了中的女主。生下竹竹之后,她遭遇严重车祸,失去全部记忆。而她的女儿也遭人拐卖,下落不明。三年过去了。纪家倾尽人力物力,终于找到小千金。纪凝第一次见到竹竹,揉了揉她的脑袋瓜子。纪凝第二次见到竹竹,轻轻掐了掐她的小脸。纪凝第三次见到竹竹,戳了戳她的小肚皮。好可爱哦。竹竹奶声问你是我妈妈吗?不像吗?她和崽聊天,你说,你会不会像爸爸?小团子歪着脑袋爸爸长什么样哇?纪凝挠头不知道哇。...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