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嫡系兵马被派去黑山军中协助黑山军执行这项任务。 为什么选择江海,孟聚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江海的人品性情如何,孟聚还不敢说,但他的战斗执行能力,那在孟聚军中确实是数一的。尤其是他曾率领本部兵马深入朝廷辖区大肆掠夺,成果丰硕,事后又能全身而退,连一兵一卒都没让朝廷给逮到,甚至连尸首都没留下一具,这种统兵能力已经堪称逆天了。就能力来说,江海确实是执行这个任务的最佳人选。唯一让孟聚稍存顾虑的,是江海的忠诚问题,不过既然是对方是鲜卑人的慕容家集团,那这个顾虑也就不成为顾虑了。以江海的精明,他该能看清形势,知道大魏现在已是风中残烛,他再蠢也不可能现在投慕容家去吧? 有黑山军这路兵马做内应,再加上江海这个高手率领本部兵马控盘,以有心击无心之下,半途偷袭叶家的一支数百人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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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庭笙在解霜台上和宿敌生死决战,险胜,终将那望棠山众星捧月的小少爷斩于剑下。小少爷临死前却忽然拽住她衣领,沾了血也依旧妍若春花的脸上绽开一抹笑意我要死了,只可惜了我腹中你的亲生子,要和我一起下黄泉了。薛庭笙???薛庭笙起于微末,醉心剑道,自入杀道起不是在决战杀人就是在决战杀人的路上,无师无父无手足,生理知识基本为零,突然得知宿敌怀了自己孩子,而且还要死了,她慌得一批,四处求仙访药,费尽心思终于复活了沈南皎。她握着沈少爷的手,露出了自入道以来最温柔的表情从此以后我们往日的恩怨一笔勾销,你只管安心养胎,万事有我。刚被救活柔弱不能自理说了实话就会被薛庭笙一拳打死的沈南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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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